新郑市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

宣讲主题:新郑市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  

开始时间:2021/06/15 08:30:00

结束时间:2021/06/15 17:30:00

举办院校:河南大学

举办院系:

举办场地: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409教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69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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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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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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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说明

为不断提升我市教育水平,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经中共新郑市委编委、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初中教师80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个专业。

2.小学教师60名:语文、数学2个专业。

二、招聘原则

专业对口、学历达标、资格合格、公开试讲、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211”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202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初中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小学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

专业对口或相近: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可报考小学数学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正在处分期内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河南大学招聘点:

初中段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6月15日(周二),上午8:30—11:30,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409教室;

小学段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6月15日(周二),下午14:30—17:30,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409教室。

河南师范大学招聘点:

初中段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6月18日(周五),上午8:30—11:30,河南师范大学东区综合教学楼104教室;

小学段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6月18日(周五),下午14:30—17:30,河南师范大学东区综合教学楼104教室。

2.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个人自我防护。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以内,主要通过言谈举止、仪态仪表、自我介绍、问题答辩等方面表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5.报名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需提前下载、填写《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见附件),两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段、学科、姓名等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

2021年毕业生:(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简历;(3)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原件;(4)毕业证原件(如未获取,需提供学生证原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未取得者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2019、2020年毕业生:(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3)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相关手续);(4)教师资格证原件。

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类均需原件和1套复印件。

(二)试讲

试讲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准备时间20分钟左右,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教材,由评委当场命题,内容随机抽取。试讲满分成绩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4个学科试讲以“讲课﹢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其中讲课占40分,实际技能操作占60分;小学段语文、数学及初中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1个学科试讲以讲课的形式进行。逾期或未按要求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公布成绩

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试讲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2.工资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享受“郑州人才计划”。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委编办、人社局、纪委监察委、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组织实施。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早上6:00—晚上11: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

监督电话:0371—6269656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

 

 

 

        2021年6月3日


下载附件:

附件: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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