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2020年招才引智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牛老师
1394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0〕19号)、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常态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2020〕13号)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指导意见》(平人社〔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就2020年招才引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实施招才引智工作的相关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优化发展战略、人才强区战略,为石龙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原则
结合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缺口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拟引进人才的条件及数量
(一)拟引进人才条件:①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下获得学士学位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今年我区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50名;企业结合自身需求不定名额。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各招聘单位结合自身岗位专业及人才需求数量,在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注册登记,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招聘信息,6月底完成。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现场招聘。各招聘单位按照市组委会招才引智活动时间通知,按时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同时根据本单位发布的岗位需求,接收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现场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对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签订意向书。
(三)考核考察。本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以现场签订的意向书人员为准,并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①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达到3:1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程序进行;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大于1:1小于3:1的按面试、体检、考察程序进行;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按体检、当面考察程序进行。
(四)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五、有关要求
(一)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与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协调招才引智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确保招才引智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招聘单位要充分认识招才引智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筹备、有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招聘单位在实施招才引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人才引进的标准和条件,把好质量关、审核关,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1.石龙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招才引智人才引进拟分配单位
电子邮箱:slqsygl@163.com
联系人:张伟鹏
联系电话:0375-7069605 13101751861
附件1
石龙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我区招才引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成立石龙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博(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关 仪(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王大伟(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司亚宾(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永锋(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艾建民(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书正(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亚东(区委编办主任)
杨团会(区财政局局长)
王军民(区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局长王军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才引智工作有关事宜。
附件2
2020年招才引智人才引进拟分配单位
序号 | 单 位 | 拟分配人数 | 序号 | 单 位 | 拟分配人数 |
1 | 区 纪 委 | 1 | 20 | 区民政局 | 1 |
2 | 区委巡察办 | 1 | 21 | 区卫健委 | 1 |
3 | 区 委 办 | 2 | 2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4 | 区委组织部 | 1 | 23 | 区城市管理局 | 3 |
5 | 区政法委 | 1 | 24 | 区教体局 | 1 |
6 | 区宣传部 | 1 | 25 | 区广电局 | 1 |
7 | 区统战部 | 1 | 26 | 区商务局 | 1 |
8 | 区 编 办 | 1 | 27 | 区医保局 | 1 |
9 | 区委督察局 | 1 | 28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10 | 区 人 大 | 1 | 29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1 |
11 | 区政府办 | 2 | 30 | 区信访局 | 1 |
12 | 区财政局 | 1 | 31 | 区统计局 | 1 |
13 | 区发改委 | 2 | 32 | 区审计局 | 1 |
14 | 区建设交通局 | 2 | 33 | 区科技局 | 1 |
15 | 区人社局 | 3 | 34 | 区司法局 | 1 |
16 | 区应急管理局 | 1 | 35 | 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2 |
17 | 区产业集聚区 | 1 | 36 | 区高庄街道办事处 | 2 |
18 | 区扶贫办 | 1 | 37 | 区龙河街道办事处 | 2 |
19 | 区农水局 | 1 | 38 | 区龙兴街道办事处 | 2 |
合计:5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