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河大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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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岗位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21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学历、专业:学历条件均要求为现已取得的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
6.户籍:除报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县中医院岗位的户籍不限,其余岗位均须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或在新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在新县辖区内连续交纳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7.教师资格:凡报考县教育局所属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375号)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注册应当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8日,本公告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以现场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新县城关北畈路)。
3.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考试
(一)笔试
笔试将视疫情情况择期举行,具体笔试工作安排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事业单位管理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用书(点击领取)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报考县教育局所属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所用教材为新县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高一年级教材,试讲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
其余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考生平均分,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