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开展辖区内社会主义文艺活动,推动文艺队伍的发展,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开展文化合作与交流活动。推动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广播电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化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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