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济南市城乡客运服务中心、济南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1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75人,其中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10人,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5人,济南市城乡客运服务中心20人,济南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人,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2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9日11:00--4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9日11:00--4月23日16:00
报名、查询及缴费网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jnjtj.jin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事项,提交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资格初审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未达到《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设定的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要求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并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号A1408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打印相关材料
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试卷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查询。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仪表、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百分制)。成绩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考察体检范围内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将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布。
(一)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二)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均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四)本简章由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62356631 62356052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